时间:2026年7月某日下午14时许
地点:某市城北区一处在建商业综合体工地基坑施工现场
人物:工人张某,男,38岁,某劳务公司派至该工地的钢筋工


事发经过:视频画面还原那一瞬间

根据工地出口处的监控摄像头(视频时长约47秒)以及现场手机拍摄画面,整个事件经过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:正常作业 → 踩空失足 → 坠入基坑 → 呼救求援

第一阶段:正常作业(00:00—00:21)

画面显示,当天下午基坑作业面共有4名工人正在进行钢筋绑扎。张某位于基坑西侧边缘,弯腰整理一捆已经切割好的Φ12螺纹钢。他的身旁有一辆小型手推车,车上载着约30根钢筋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基坑西侧边缘当时并没有设置临时防护栏杆。据后来调查,该区域的原设计防护栏因土方开挖进度需要提前拆除,但施工方尚未完成替代性防护措施(如警戒线、警示牌)就进行了施工作业,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管理漏洞。

第二阶段:踩空失足(00:21—00:28)

14时17分左右,张某直起身,准备将手推车往基坑深处推行。就在此时,他右脚踏上了一个松动的临时土坎

视频关键帧(放大后)显示:张某的右脚踩在一块约20cm高的松土上,该松土因近期小雨浸泡而变得松软,表面还覆盖着几根废弃钢筋头,造成了视觉盲区。他的右脚从土坎上滑落,身体瞬间失去平衡,向前倾斜。

00:25秒:张某的双手本能地抓向身旁的手推车扶手,试图稳住身体。但手推车本身也因地面不平而前倾,两人一起向基坑边缘翻倒。

00:26—00:28秒:张某整个人失去支撑,从约4.2米深的基坑边缘坠落。画面中可以清晰看到他下落的过程——约0.9秒的自由落体后,他重重摔在基坑底部。

第三阶段:坠入基坑(00:28—00:35)

视频显示,张某坠落后并没有立即呼救。他面朝下趴在地上,身旁散落着几根Φ12螺纹钢。他的右腿呈现出一个不自然的角度——怀疑胫腓骨骨折

00:30秒:张某翻过身,仰面躺在基坑底部。他试图坐起来,但右腿无法用力。他的表情痛苦,开始发出呻吟声。

00:33—00:35秒:张某用左手撑着地面,右手按住右腿,嘴里大声呼救:”有人没有?我摔下来了!快来人啊!”声音从基坑底部传出,但工地噪音较大,远处的工友并没有立刻听到。

第四阶段:现场发现与呼救(00:35—00:47)

00:36秒:就在张某坠落后约8秒,与他同组的一名工友李某(画面右侧)发现了异常。李某正站在基坑另一侧绑扎钢筋,听到呻吟声后,立刻转头看向西侧边缘。

00:38秒:李某看到张某躺在基坑底部,右腿姿势异常。他立刻大声呼喊:”老王!有人摔了!快叫救护车!”同时,他拿出手机拨打120。

00:40—00:45秒:李某一边打电话,一边走向基坑东侧的上下通道。根据工地安全规范,基坑内任何人员都严禁直接从边缘攀爬上下,必须使用专用斜道或阶梯。但李某急于下去救人,在电话未挂断的情况下,他直接沿着基坑壁上的钢筋踏步向下攀爬。

00:45—00:47秒:李某到达基坑底部,跪在张某身旁,检查他的伤势。张某此时意识清醒,但疼痛导致他浑身冒汗。李某说:”别动,救护车马上来,你腿可能骨折了,千万别乱动!”


救援经过:黄金半小时内的生死营救

第1阶段:现场初步救援(00:47—14:35)

14:35分(坠落后18分钟):工地项目经理王某接到李某电话后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。他做了三件事:

  1. 指派专人到工地大门口引导120救护车,确保救援车辆能最快进入现场;
  2. 通知现场安全员老陈,携带急救箱(含夹板、绷带、冰袋)赶赴基坑底部;
  3. 拨打120时准确报告:基坑位置、深度(4.2米)、伤者情况(怀疑下肢骨折,意识清醒)。

14:38分:老陈到达基坑底部,与李某一起对张某进行初步固定。他们使用了两根木方夹板,将张某的右腿固定在中立位,避免二次损伤。同时,老陈从急救箱中取出冰袋,敷在张某右腿肿胀部位,以减轻内出血。

14:42分:张某被用铲式担架(工地急救箱标配)轻轻抬上,通过基坑东侧专用斜道抬出地面。整个过程约6分钟,期间张某保持平躺,右腿固定牢固,未出现二次移位。

第2阶段:医疗急救与转运(14:42—15:10)

14:45分:120救护车抵达工地门口。急救医生检查张某后发现:

  • 右小腿中段肿胀明显,压痛阳性,足背动脉可触及(说明血管未完全断裂,是好消息);
  • 意识清醒,生命体征平稳(血压110/70mmHg,心率98次/分);
  • 无头部外伤,无内脏损伤迹象

医生初步判断:右胫腓骨中下段骨折,需要立即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。

14:50分:张某被平稳转运上救护车,14:55分救护车鸣笛驶离工地,15:10分抵达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急诊。

第3阶段:医院救治与后续(15:10—15:45)

15:15分:骨科值班医生刘医生为张某拍摄X光片,结果显示:右胫腓骨中下段开放性骨折,骨折端移位约1.5cm

刘医生立即安排手术治疗。在15:45分(抵达医院50分钟后),张某被推入手术室,进行髓内钉固定术。手术约1.5小时,17:15分顺利完成。

术后第3天(7月16日),张某情况稳定,右腿已打上石膏,预计6—8周后可下地Partial weight bearing(部分负重)。


事故调查:谁该承担责任?

事故发生在坠落后第5天(7月1日),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住建局、安监站组成调查组进驻工地,经过12天调查,7月13日发布初步调查报告:

直接原因

  1. 基坑西侧边缘未按规范设置临时防护栏杆——原防护栏因土方开挖需要提前拆除,但施工方未完成替代性防护措施就继续作业;
  2. 作业面边缘土质松软且覆盖钢筋头,形成视觉盲区——现场未及时清理,也未设置警示标识;
  3. 张某个人安全意识不足——作业前未检查脚下环境,发现土坎松动后未及时上报。

管理原因

  1. 项目经理王某:违反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(JGJ80-2016)第4.1.1条”基坑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”的规定,在未设置替代防护措施的情况下,允许工人继续作业;
  2. 安全总监老陈:日常安全巡检不到位,未及时发现并整改基坑临边防护缺失问题;
  3. 劳务公司:对张某的岗前安全培训流于形式,未确保其掌握”临边作业必须确认防护到位”的基本安全常识。

责任追究(初步)

  • 项目经理王某: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,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等待司法起诉;
  • 安全总监老陈:被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,罚款5万元;
  • 劳务公司:被责令停业整顿30天,罚款20万元;
  • 张某:因个人安全意识不足,承担10%次要责任,医疗费自理部分约8000元(工伤保险报销后)。

教训与反思:如何避免类似悲剧?

对施工单位的建议

  1. 严格执行”先防护、后作业”原则:任何基坑临边作业,必须先确认防护栏杆、警示线、警示牌到位,否则一律禁止施工;
  2. 建立”防护拆除审批制度”: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,必须经安全总监签字确认,并在24小时内完成替代措施;
  3. 加强材料清理与现场整理:作业面边缘不得堆放钢筋头、木方等杂物,防止视觉盲区和绊倒风险。

对工人的建议

  1. 作业前进行”三步自检”:检查脚下环境是否稳固、检查临边防护是否到位、检查身边有无杂物隐患;
  2. 发现隐患立即上报:不要抱有”应该没事”的侥幸心理,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班组长或安全员;
  3.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:进入基坑必须佩戴安全帽、穿防穿刺安全鞋,临边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(高挂低用)。

对监管部门的建议

  1. 加大对小型工地的巡查频次:此类事故多发生在管理松散的中小工地,建议实行”双随机一公开”抽查;
  2. 推广”智慧工地”视频监控:关键作业面安装AI识别摄像头,自动检测临边防护缺失、人员违规攀爬等风险行为。

结语

这起事故再次提醒我们:安全生产没有”小事”,任何一次疏忽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。张某如今躺在病床上,右腿打着石膏,还要面对至少6周的康复期。而他的家庭——妻子、一双正在读初中的儿女、年迈的父母——也因此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。

施工方一句”临时拆一下,很快就好”,张某一声”应该没事”,最终导致了4.2米的自由落体。这笔账,怎么算都是血的代价。

愿逝者安息,伤者早日康复。更愿每一处基坑边缘,都有一道牢固的防护栏杆;愿每一位工人,都能在平安中下班回家。


信息来源: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、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病历、工地监控视频(已脱敏处理)
整理时间:2026年7月15日
本文仅为事实还原,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