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考申请条件

一、因残疾、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考生

  1. 办理免考手续:由考生及其监护人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,填写《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》,并提供伤残证或病历。
  2. 学校初审与区教育局确认:学校初审后,报区教育局统一确认,相关材料由区招考机构留档。

二、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学生

  1. 书面申请与签字同意: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学校或考点负责人签字同意,可予以缓考。
  2. 补考: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,补考仅限一次,原则上应在15天内完成。
  3. 免考手续: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,须办理免考手续。

申请流程

一、了解学校体育免考政策和条件

  1. 初中阶段:学生和家长应当向班主任了解学校制定的体育免考政策和条件。

二、提交书面申请

  1. 中考前:向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,并注明个人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考生号等基本信息。

三、学校审核与通知

  1. 学校审核:学校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,并通知学生是否符合免试条件。
  2. 提交材料:如学生符合免试条件,学校将会向当地招生部门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。

四、招生部门审核与确认

  1. 招生部门审核:招生部门将审核学校提交的材料。
  2. 免试资格确认:如通过审核,学生即可免试中考体育科目。

申请所需材料

一、书面申请

  1. 详细阐述申请理由: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。

二、相关证明

  1. 体育比赛成绩证明
  2. 体育课合格证明
  3. 校外体育锻炼证明

三、学籍证明

  1. 证明考生是该学校学生,以及学籍信息情况

注意事项

一、了解政策和申请时间

  1. 及时提交申请

二、准备充分材料

  1. 确保申请顺利进行

三、寻求帮助

  1. 如遇到困难,可向学校体育教练或教务处咨询,寻求帮助